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发展观逐渐深入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在“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中,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被广泛接受与倡导,普华永道特推出“ESG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系列微信文章,讲解企业最为关注的相关会计问题。其中,由于气候风险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尤为突出且备受关注,“ESG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系列将更多关注气候风险的影响,助力企业将ESG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碳循环系统失衡、二氧化碳浓度持续升高,平均气温显著上升”这类气候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极端天气直接给实体经济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企业经营成本骤然上升,甚至面临破产压力。社会各层面对气候问题所引发的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和相关社会问题进行了持续关注。
气候变化迅速上升为全球性热议话题,对全球经济变化的影响充满不确定性且评估影响时需要作出大量的判断。如今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的信息和分析与日俱增,全球越来越关注寻求转向更可持续和更低碳排放的经济。对气候变化的持续关注和信息的与日俱增,本质上也是一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因此,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忽略气候变化的影响则不会被认为是合理且有依据的。
然而,考虑到后续讨论的气候变化的影响,当评估何种信息属于合理且有依据的相关信息时,相关金融资产的存续期是很重要的,因为若气候变化的影响发生在金融资产到期日后,则其与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无关。例如,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组合不会受15至20年的长期气候变化预测的影响。
IFRS 9明确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应当反映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在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时,如何判断所获取气候变化相关的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
在气候变化背景下,评估所获取的气候变化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可以考虑如下示例和五个领域:
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体现在若干方面,包括:
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的一系列前瞻性信息中有些信息是合理且有依据的,有些则不然。因此,在评估相关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及对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影响时,企业需要做出重要的判断。IFRS9 B5.5.51明确企业无须完整无遗地搜寻所有信息,但应当考虑所有可以获取的信息并且判断其是否是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可信度是决定信息是否有依据的一个因素。特别是当信息得到多方印证时,则表明信息是合理且有依据的。此外,气候风险影响的时间窗口与金融资产存续期是否匹配也与判断气候变化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相关。若气候变化的影响发生在金融资产到期后则与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无关。
尽管评估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需要企业做出重要的判断且存在一定难度,但这并非不可能也不意味着不存在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因此,部分可获取的与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是合理且有依据的,且应被考虑在阶段划分、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预期信用损失测量的评估中。实务中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需要考虑哪些已获取的信息是可以用于计量气候变化引起的次生效应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IFRS 9B5.5.52明确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化应当反映各期间之间相关可观察数据的变化(例如失业率、房价、商品价格、付款状况等)并与该等变化保持一致方向。
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次生效应包括如下:
上述列举的例子体现了气候变化事件引起的次生效应如何影响企业现金流,进而影响企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确定次生效应的影响和相关数据的可获取性对企业而言可能是一个具有挑战且处于发展中的领域;然而,若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则企业应将这些信息纳入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然而,重要的是在评估气候变化引发的次生效应影响时亦需要考虑风险缓释措施会如何影响气候风险所带来的变化(如政府可能会为受影响最严重的行业或领域提供财务支持、保险、额外担保、企业转变业务模式等)。否则,只考虑风险而不考虑风险缓释措施反而会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产生偏离,与准则要求相悖。
在单项金融资产层面可能难以获取有关气候变化影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这意味着可能有必要通过使用管理层叠加或在组合层面将气候变化影响的效应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IFRS 9 B5.5.4表明的观点与上述相似。因此,即使在单项金融资产层面无法获取气候变化影响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但这也不构成在组合层面可以将相关气候变化影响信息排除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之外的理由。
但同时企业应注意避免对影响进行重复计算。例如,借款人的信用评级预期因气候变化而下降,那么企业在将此影响作为管理层叠加前,必须确保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已经包含的假设不会被重复计算(例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使用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已考虑了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因气候变化而下降)。
IFRS 9 5.5.17(a)明确“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应当反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同时,IFRS 9 5.5.18还要求“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 企业不一定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企业应通过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使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低)来考虑信用损失发生的风险或概率”。
气候变化的影响通常可能会产生一系列广泛的结果,虽然某些结果发生的概率很低,但并不意味着该结果可以被排除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之外,也不代表该气候变化的信息无法被认为是合理且有依据的。例如企业在向低碳排放经济转型,未来提高碳排放税是某一小概率发生的结果,那么在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时,不能仅因为该结果的发生概率很低而不考虑。相反,可以通过为反映这些结果的不同情景分配适当的权重来解决这一问题。
鉴于气候变化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评估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还是运用获取的信息来评估次生效应均涉及重大判断。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经过了评估,也不能断定某些信息是合理且有依据的。但即便如此,企业也需要进行相应披露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过程中遇到的局限性。例如:
当企业根据获取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且未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则企业也应考虑披露相关结果。尤其是在年报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有着重叙述时,这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假定气候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有重大影响。
判断信息是否合理且有依据与阶段划分、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息息相关。企业应当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便可获得的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第5.5.18段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企业不一定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企业应通过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使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低)来考虑信用损失发生的风险或概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B5.5.4段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无须付出不必要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无法获得在单项基础上计量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在该情况下,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应当在考虑综合信用风险信息的组合基础上确认,以使得出的结果接近于该组合中的资产在单项基础上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应确认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B5.5.51段
企业无须完整无遗地搜寻所有信息,但应当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成本或努力便可获得的、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包括预期提前偿付的影响)相关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所使用的信息应包括特定于借款人的因素、一般经济状况以及在报告日对当前状况及相关状况预测方向的评估。企业可同时使用内部(企业特定的)及外部的各类数据来源。可能的数据来源包括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内部评级、其他企业的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外部评级、报告和统计数据。如果企业没有企业特定的数据来源或此类数据不够充分,则可使用同行业内对类似金融工具(或一组类似金融工具)的经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B5.5.52段
历史信息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基准或基础。然而,企业应当基于当前可观察的数据对历史数据(如,信用损失经验)作出调整,以反映并未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影响,并剔除与未来合同现金流量不相关的历史期间状况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最佳的合理及可支持的信息可以是未经调整的历史信息(取决于与报告日存在的情况及所考虑的金融工具特征相比,历史信息的性质及其计算时间)。预期信用损失变动的估计应当反映各期间之间相关可观察数据的变化(例如,失业率、房价、商品价格、付款状况或可能表明金融工具或一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损失的其他因素的变化及此类变化的重要程度)并与该等变化保持一致方向。企业应当定期复核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值与实际信用损失经验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