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分摊协议(CSA)

中国首例成本分摊协议相关的预约定价安排焦点在于全球研发成本,并确认纳税人为开发无形资产而承担的研发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并在该预约定价安排涵盖的八年内免征预提所得税。

针对成本分摊协议此类复杂的问题达成预约定价安排,可以大大降低纳税人的转让定价风险以及未来的合规和争议解决成本,同时还帮助增强了纳税人在中国开发无形资产和在中国市场运用这些无形资产的信心。

重点服务经验

  • 协助中国首例成本分摊协议相关的预约定价安排案件的谈判和签署。
  • 协助客户进行成本分摊协议筹划和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和转让定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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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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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市场主管合伙人,亚太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合伙人,美国跨国企业业务部主管合伙人, 普华永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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