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专用设备生产企业、设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企业需符合员工学历、研发人员数量、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费用、集成电路相关销售(营业)收入、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有关资格认证等要求。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除符合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条件,还需满足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