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已于2023年1月5日起正式生效1,并于2024年至2029年分阶段实施2。
2024年为第一阶段,原受《非财务报告指令》3(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约束的大型企业,需要以满足CSRD披露要求为基础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以在2025年发布符合合规要求的2024财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相较NFRD,CSRD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披露数据量大、信息披露质量要求高。普华永道建议直接或间接受此法案影响的中国企业尽早了解CSRD的要求,评估其对自身可持续发展战略、商业模式和信息披露等的影响,及早准备,以满足合规要求,并降低在国际市场上因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不足而导致的业务影响。
直接受该法案影响的中国企业:在欧盟经营的中国企业及欧盟企业的中国母公司。
受CSRD监管要求的中国企业4
间接受该法案影响的中国企业:由于CSRD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涵盖整个价值链。中国企业也可能被其欧盟客户、投资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
企业在执行CSRD时将面临许多挑战,不仅需要理解监管要求,还需要在众多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探索可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多重价值,以达成风险管理、机遇发现、赢得利益相关方信任等多元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普华永道中国及全球专家团队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及时获取CSRD的最新消息,并致力于从以下方面协助企业适应CSRD带来的变化与挑战,助力企业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创造更多价值。
普华永道全球报告主管合伙人Nadja Picard女士稍早前在“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 要求与实务”研讨会上分享了关于CSRD的见解、实践经验和市场预期。
若希望了解此次分享的详细内容,欢迎点击文末“阅读更多”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普华永道将随后提供研讨会的视频(内容为英文)和中文分享资料。
注释
1. 资料来源: European Commision
2. 资料来源: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the Adoption of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3. NFRD,欧盟于2014年10月通过的法令。该法令要求员工超过500人的大型公共利益主体从2018年起编报非财务报告,并将其作为年度公开报告义务的一部分。
4. 资料来源 CSRD, Article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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