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金监管弹性再次升级,重视灵活激励与落实结果

二零二零年八月

浅析《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发布了《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人行2018年7月制定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丰富了绿色金融业务的覆盖范围,统筹考虑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业务开展情况,并为进一步考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信托等新业态预留了空间;二是修订了相应的评估方法,以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动态考核为主;三是拓展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结果将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

一、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梳理及解读

1 内容概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两方面内容:

  • 绿色金融业务定义——本方案提及的绿色金融业务是指由金融机构开展並符合绿色金融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业务。绿色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贷款、绿色证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等,是金融机构为绿色发展提供的直接金融支持;
  • 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细节——明确了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的实施原则、覆盖的业务范围、实施责任主体及被考核对象、评价周期、数据来源、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等内容,并对前期考核过程中遇到的极端情况和因政策调整导致的过渡期进行了特别安排。

2 监管对象

人行负责24家主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区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工作。

3 评价范围:由点及面扩展,全方位覆盖

现阶段,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仅包括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人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制度的完善程度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动态管理。这也意味着考核范围可能在未来进一步扩充,涵盖更多绿色金融业务。

4 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纵横动态评估

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指标分为定量、定性两类。

其中定量指标权重80%,包括绿色金融业务余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余额份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余额同比增速、绿色金融业务风险余额占比四项指标,各指标权重相同(均为25%),同时从纵向(权重10%)、横向(权重15%)两个维度对机构各指标进行打分。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相比,剔除了增量占比指标,同时提高了纵向维度权重,更加关注银行历史表现情况。

定性指标权重20%,由监管部门对机构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30分)、机构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实施情况(40分)以及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30分)三个维度对参评机构进行外部评价。

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并按季度发送各参评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人行将不定期核查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报送的指标数据及有关材料。

5 数据来源:官方统计数据

定量指标中绿色贷款余额采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绿色债券持有量采用登记托管机构(包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提供的统计数据。

二、征求意见稿是正向激励绿色金融在银行机构进一步做深做实的重要抓手

从国家战略角度,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始终是我国前进的重要方向,绿色金融即为国家战略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落脚点。绿色金融作为一个体系,由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市场主体以及国际机构多方参与,而金融机构作为其中的主要参与方,应贡献自身优势及经验,切实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战略。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正是正向激励绿色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做深做实的重要抓手。《征求意见稿》的评价对象新增绿色债券,为后续进一步扩充考核其他绿色金融业务做出铺垫。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绿色金融制度进一步完善,是金融管理和监管机构适应绿色金融发展趋势的一次重大调整。

针对上述业绩评价方案的调整,金融机构在未来势必将面临来自合规和市场双方面的考核与压力。金融机构应完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以满足监管合规要求。同时,为了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应当积极部署、努力提升绿色金融专业化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提升自身竞争力。

三、征求意见稿带来的机遇及挑战

从2012年至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的通知》、《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等制度,银行业绿色金融制度体系越发完善。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人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机制管理即将迎来更加全面化、规范化、细致化的监管新阶段。从无到有,从鼓励到合规,在绿色金融的道路上,无论在战略设计、管理体系到评估上报等具体工作,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都会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对此,普华永道给出了以下建议:

1 完善顶层战略设计

完善的绿色金融战略顶层设计是绿色金融赖以发展推进的指引。金融机构应明确绿色金融的战略愿景,制定切实可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战略发展目标,作为金融机构回溯、评价绿色金融发展的抓手,以及未来规划的立足点。同时在组织架构、政策制度、产品体系、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等多方面均应予以落实,作为战略目标顺利执行的有力保障。

其中,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架构至关重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绝非一个部门或一个条线的工作。横向来说,是需要由相关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甚至集团内各机构间的多方协同配合;纵向来说,是需要总、分、支从上到下层层推进、一并落实。因此金融机构应明确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统筹管理者,在总行(总部)组建专职管理和协调机构,并且在分支机构组建相应团队推动业务发展。

2 加强多元化开发绿色金融产品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修订之处即为除绿色信贷业务外,统筹考虑了绿色债券业务。这一范围的扩增也体现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正逐步由信贷业务向非信贷业务、表内向表外衍生的发展趋势。

金融机构应顺应趋势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开发,深化产品创新。其一,积极拓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常见绿色融资类产品种类,如开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有效利用核心企业的闲置信用;其二,将绿色金融业务拓展到个人客户,如绿色消费信贷、低碳信用卡等;其三,加大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探索绿色保理、碳排污权质押、收益权质押、碳资产托管、绿色资产证券化等新兴领域。

除了金融产品创新外,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也同样重要。金融机构可积极同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开展绿色金融商业模式的创新。例如与政府基金开展合作,银行提供委托贷款或银行与政府基金风险共担等形式,通过银行、政府的合作,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此外,金融机构也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广泛资源,开展绿色顾问等服务,成为诊断、规划、供应商引入的一揽子服务提供商。

3 优化整合现有绿色投融资业务

如何优化与整合银行现有绿色投融资业务也将成为银行面临的重要议题。随着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银行内各版块绿色金融业务可能存在多点开花的情况,但如未形成有效合力,将大大降低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竞争力,无法充分发挥银行内部协同优势。

因此金融机构内部应积极探索合作模式,采取协同等方式来丰富所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手段和渠道。例如银行信贷部门可与投资银行部门合作,通过信贷和债券承销共同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又如上文提到的绿色顾问服务,在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提供最终的资金支持。

此外,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积极探索绿色信息综合性平台。整合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产业基金、公司企业的社会资源,将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等信息数据汇总连接,充分挖掘绿色产业链资源,实现产业上中下游的有效连接。这样不仅有助于整合银行现有绿色投融资业务,也为客户挖掘、产品创新提供了抓手和基础。

4 培养内部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随着绿色金融领域不断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对研究人员、产品经理、风控与审批人员等的绿色金融专业知识均提出了更高要求。缺少具备绿色金融知识能力的专业人员,将阻碍有效识别绿色项目、有效评估环境风险以及进一步发展与创新绿色金融。

因此,为了加强绿色金融业务的建设,金融机构应构建一支由上至下的专业化团队:

第一,大力培育复合型绿色金融人才,提升内部人员绿色金融专业知识能力,积极学习国内外同业的先进经验;

第二,在培养人才的同时,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吸纳更多对绿色金融有着深度见解的人才,致力打造一支既了解绿色金融知识,又有相关产业经验的绿色金融团队;

第三,积极运用外脑,加强与绿色金融领域专家沟通与交流,提升银行专业技术实力,同时将外部技术内生化,作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长足发展的动力。

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促使金融资源配置向保护环境倾斜,将有助于增强整个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推动社会向通过减少未来的补偿成本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通过建立高阶有效的绿色金融战略指导方案、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专业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金融机构将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形成有效的金融支撑,同时也将在国际绿色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青山绿水的背后就是金山银山,将绿色发展落到实处,充分释放绿色效应,护航我们的山水常青。如欲了解更多行业绿色金融相关信息及业务咨询,欢迎联系我们专业的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