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二十大报告强调应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引领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能耗总量控制及能耗强度控制(即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控制及碳排放强度控制(即碳“双控”)转变的根本原因。在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 “双控”转变,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转变意味着什么?国家为什么需要从能耗“双控”转为“碳双控”?能耗“双控”转碳“双控”将对国企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国企应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本文将聚焦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2030年的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的达峰,2060年前的碳中和则包括全经济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中和,不仅包括二氧化碳排放,还包括甲烷(CH4)、全氟碳化物 (PFCs)、氢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氧化亚氮(N2O)以及三氟化氮(NF3)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国资委在2021年底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统筹好“控能”和“控碳”的关系,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
从概念上讲,碳“双控”和能耗“双控”目标所涵盖的范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二者的交集部分是化石能源用作燃料消耗的那部分,原有的能耗“双控”目标还涵盖了用作原料的化石能源消耗以及可再生能源消耗部分,而碳“双控”目标则涵盖了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人为产生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下图)。比如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煅烧石灰石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全氟化碳排放、电网公司高压开关使用的绝缘气体六氟化硫以及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三氟化氮产生的泄漏排放等等。
碳“双控”和能耗“双控”目标覆盖范围
在能耗“双控”政策指引下,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及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21年能源消费强度相比2011年下降了29%,而在此期间碳排放强度下降了38%(下图),能源消费强度与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幅度并非等比例关系。
我国能源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变化情况
(2011-202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BP的世界能源消费年鉴
从社会发展需求来看,能耗“双控”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并不必然导致能源结构的优化、清洁化、零碳化。在能耗“双控”目标指引下,为追求单位能耗的经济产出,化石能源因为已经具有相对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支撑技术体系,往往比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具有相对优势。而未来真正需要控制的是因为能源消耗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常规污染物排放、能源对外依存度过高、可用能源储量不足,对于以上这些问题,能耗“双控”目标并不能根本性地解决,反之,能耗“双控”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反而有可能锁定高碳能源,阻碍能源替代过程发生。而碳“双控”的实现方向是用零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能够产生明确的能源替代激励作用,解决能源消耗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碳 “双控”还会对能耗“双控”无法作用到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产生约束作用,为全球温升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政策保障。
首先,碳排放的计量、监测、报告及管理将是国企面临的首要问题。能耗“双控”转碳“双控”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监管机构要求的考核指标将从标煤耗转变为碳排放当量,早在2021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届时需要有可监测、可报告、可核实的碳排放数据来衡量国企是否已完成目标。国企仅监测化石能源消耗、蒸汽、电力等能源相关数据将无法满足碳“双控”政策环境下对碳数据的报告和管理要求,除了需要监测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碳排放量之外,此前并不计入能耗“双控”范畴的工艺流程二氧化碳排放(如煅烧石灰石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如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全氟化碳排放)将来可能也需要纳入监测和报告范围。
其次,企业碳排放成本显性化将倒逼企业制定碳排放管理方案及应对策略。目前世界其它国家“控碳”主要是通过碳定价的方式来实现,即将企业的碳排放成本通过碳交易或碳税的形式显性化呈现。考虑到每单位碳排放将成为企业的额外经济成本,企业将需要结合自身现状与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确定碳减排目标及路径,部署低碳技术转型策略。某些原本经济上不可行的低碳技术投资可能会由于碳定价因素而变得有利可图;反之,某些经济效益较好但碳排放较高的项目可能由于碳定价因素变得不再经济可行。由此可见,由于碳“双控”带来的碳定价政策未来将对国企的项目开发与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碳“双控”也将进一步促使企业增加绿电需求以及以电力平衡为目标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能耗“双控”向碳“双控”的转变为能耗较高的国有重工业企业提供新的转型发展思路,因为在新政策下企业受到的能源消耗限制将不会再一刀切,而是根据企业碳排放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有扩张需求的国企为避免因能源消耗带来的碳排放增长而导致规模扩张受限,可能会通过电气化替代、使用绿电和可再生能源等手段尽可能地降低碳排放总量;与此同时,绿电大幅增长将增加电力实时平衡的难度,而电网公司在短中期内难以从技术上根本解决,需要国企带头探索创新与电网的双向互动模式,寻求以局部电力平衡为目标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
为应对能耗“双控”转碳“双控”带来的影响,建议国企提前布局,构建精准的碳排放监测及报告系统,尽可能实现碳排放因子动态测算和本地化测算,智能化监测、核算并报告企业碳排放量;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通过企业内部碳定价等手段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科学减碳,将碳减排项目有效转化为碳资产收益,用以支持更多的低碳转型项目实施;实现自身绿色用电和智慧用能,寻求融合多能互补、需求端响应以及信息化技术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综合用能解决方案。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企更应该积极响应中央及国资委的指导,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探索碳“双控”下的新型服务模式,赋能全行业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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