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观象台】国有企业专精特新孵化与混改

2024年4月中旬,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自此,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将迎来第六批培育阶段。

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现状

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特征,创新能力强,且质量效益好是评定“专精特新”企业的基本原则。这类企业中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掌握核心技术,在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则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截至2023年8月,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超过了9.8万家,其中,先后培育了五批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累计接近13,000家。

中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普华永道研究

从资本市场情况来看,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是投资机构的青睐对象,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小巨人”企业曾获得过投资,并且以具有产业协同背景的战略投资占比最大,约为3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普华永道研究

另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也是国内上市的新兴力量。截至2023年8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实现上市882家,约占据总体上市公司数量的6.8%。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普华永道研究

打造专精特新的难点

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历程中遇到的难点可能包含:融资渠道受限、融智渠道受限、管理能力受限等。专精特新企业在发展初期,以轻资产的知识型为主,需要一定的研发资金投入,在早期较难获得传统金融的支持。其次,专精特新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相比成熟企业,在早期的工作吸引力较低,引入人才和留住人才相对困难,在技术等创新资源上缺乏开放共享。最后,专精特新企业由于未达到规模,管理结构虽然灵活,但相对松散,也较难吸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势,企业管理欠缺规范。

国企混改与专精特新孵化

国企混改,旨在从资本合作上打破国有企业传统的束缚,从管理借鉴上释放企业潜力,而打造专精特新与国企混改在宗旨、目标、方式等方面恰好高度匹配,使得国企混改能够成为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发布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中亦提及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是国企混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以“混”融资,助力早期创新

从投资角度来看,国企通过与创新型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或直接向此类企业投资,既为创新提供了资金,也降低了国企由零开始独立创新的成本投入,与社会资本或创新团队形成了风险共担。同时,依靠国企对于国家和地方鼓励政策的深刻理解,也可以更好的辅导创新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申报国家或地方的专业奖项或资金。

以“改”互利,释放双向活力

首先,国企在很多关键技术领域也具有深厚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可以与专精特新企业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技术创新平台,互助互利,形成交叉学习的研发精进路线。同时,借助国企在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这些平台对接整体产业链参与方,促进专精特新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形成更紧密的全产业链合作关系。

国企还可以借助自身的品牌和资源,帮助参与混改的创新企业更好地引进高端人才,并通过混改政策中涉及员工激励的措施,帮助创新企业和自身在较短时间内均形成对研发型人才的有效激励。

以混改为基础,一方面可以保持创新型企业的灵活性,市场化。另一方面,创新型企业也应该学习国企不断完善与合规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以便未来更好的对接资本市场。国企经历过漫长的经济周期,拥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以为专精特新企业每次制度及组织转型等关键变化提供良好的战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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