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在国家扩大内需等政策支持下,我国的食品加工企业逐步走向规模化、国际化、产业链一体化,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A股主板上市过程中,食品加工企业的收入确认时点、研发投入和套期会计等问题及核查程序是监管审核的重点关注领域。本文将对此类问题进行解析,分享深度洞察。
当企业将货物送达交付地点并交付给客户后,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向企业发出验收确认通知。与一般标准化的工业产品不同,在食品加工行业,企业所交付的产品需根据不同客户对生产工艺和参数指标的要求定制化生产,在销售合同中也往往规定了较为详细的理化指标作为验收的依据。因此,在实务中,不能仅凭产品的实物交付,作为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依据,而应当进一步分析客户验收是一项例行程序,还是实质性程序。
如果企业能够客观地确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实务中,企业应当根据过去执行类似合同积累的经验以及客户验收的结果取得相应证据。一般来说,定制化程度越高的商品,越难以证明客户验收仅仅是一项例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客户对产品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为了提高盈利能力和客户粘度,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口味不断变化的要求。在开展研发活动的过程中,企业需要通过小批量的试生产,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修正,检验研发成果。根据历史经验,试生产出来的产品往往能够对外出售形成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的相关指引,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布局全球化的原材料采购体系,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会给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企业通过签署远期外汇合约等方式来达到对冲外汇风险的目的。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前提下,运用套期会计能够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从而降低利润表的波动;另一方面,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的损益为企业经常性损益的范畴,减少了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波动。
套期会计是一项复杂的会计技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也是监管审核的重点,企业应谨慎选择使用套期会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企业若计划运用套期会计,应尽早开始准备,优化风险管理策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上述关注重点,体现了监管机构在审核工作中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视。普华永道建议,申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高财务核算质量,迎接资本市场的评价和挑战。